第474章 遇事不慌子南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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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国打胜仗了?
  
  假的吧?
  
  参加宴会的都是魏国的贵族,至少在邺城还是有些身份和地位的。作为公子缓的老窝,这座城邑虽然被冠以了新新贵族为代表的基层。因为年轻,从走到人们视线之中,然后崛起成为魏国境内有数的通商大邑,甚至在中原也能排的上号。完成这一切蜕变,仅仅用了不到十年。而西门豹就是凭着这他在邺城的功绩,一下子进入了魏文侯的眼中,一跃成为魏国重臣。
  
  如今在大河以北,邺城的规模仅次于安邑、邯郸、新郑等数城,摇身一变成为拥有深厚底蕴的大城邑。
  
  有些城邑甚至是国都。
  
  可见邺城的繁荣是何等的程度。
  
  城邑的规模和繁荣,自然吸引了不少魏国的权贵在邺城生活。而这些人还有不少是拥有军职的贵族。毕竟邺城还有一个功用,就是魏国东部的军事重镇。长年驻军数万,是对邯郸城最大的威胁。赵国国都的军队因为有邺城的魏军存在,长期不敢动用驻守在邯郸的精锐赵军,只能龟缩在邯郸城内,算是诸侯列强之中最为憋屈的精锐了。
  
  酒宴原本喧闹的场面,在公孙鞅开口之后,宴会厅内突然变得鸦雀无声,素有人似乎被这个消息都惊住了。然后,突然……噗噗噗,有人笑了起来,随后,如同一群被吓住了的鸭子,开始的时候傻傻分不清情况,可是一眨眼的功夫,就是一副鸡飞狗跳的场面。
  
  公孙鞅有种莫名的屈辱,让他身体内的血开始沸腾,仿佛有一股无名的力量驱使着他。好吧,他环顾四周之后发现参加宴会的大部分都是五大三粗的练家子。也对,邺城是军事重镇,武将多自然也错。眼下还是武将普遍要比文官精贵地多的时代。因为诸侯连年征战,导致武将在朝堂的话语权很重。不过这年头,就算是做了文官的也会舞刀弄枪的也不在少数。带兵打仗的将军也不见得是将门,也可能是文士。
  
  王诩就没有做过武将,也没有带过兵。
  
  可这家伙外号——中原第一剑,可见真要动手,普通武将也拿他没办法。
  
  要是一群文士?算了,为了保险一点,公孙鞅脑子里天人交战,最后将自己的战斗力碾压指数放在熊孩子身上,然后在自己心底里霸气的想到,爷们非打出个天崩地裂不可!可问题是在场大部分都是和苟变那样的抠脚大汉,他连和对方理论的心思都没有。这时候,他不得不敬佩边子白,到底是大封君门阀出来的公子,发迹之前就想到了给自己找个靠谱的保镖。要是边子白遇到这等冷遇,他会怎么做?心情不爽放赵武,苟变,公子虔,反正这几个人绝对能够镇住场面了。
  
  而公孙鞅就不一样了,他是个穷人,也没有做生意的天赋,当官捞钱的本事也几乎微乎其微,只能眼巴巴的羡慕。连找了一个家臣,看着也猥琐如同小厮一般,不上台面。
  
  轰然之下,
  
  哈哈哈……
  
  屈辱的感觉宛如一把小刀,在心头最痛的地方,时不时的往来拉出一道口子。这一刻,他仿佛变成了那个少年丧父的小子,面对外人嘲讽,压抑着心头的一切感觉,直到因为疼痛太多了,变得麻木不仁。他阴沉着脸,眼神冷冷的扫过宴会上的宾客,心头一个劲的告诉自己:“一群没眼力见的土包子。”
  
  清了清嗓子,公孙鞅如同泰山般挺拔的矗立天地之中,睥睨而视之下,天下英雄尽折腰,心说,皆是土鸡瓦狗之辈:“大司徒,我军大胜,扬我军威。上军破赵军骑兵六千余众,俘虏数千。天佑大卫,还请大司徒勘验军情文书!”
  
  说完,公孙鞅将上军往来的军报递给了子南靳身边的奴仆,然后岿然不动的冷冷站着。
  
  子南靳并不喜欢宴会,尤其是在邺城,能和他口味的客人几乎没几个。之所以这样,是为了躲清闲,可以免去不少麻烦。当然魏国公子魏缓倒是贵客,但是他更不想去套近乎。原因很简单,魏侯虽然春秋鼎盛,但是两个儿子的夺嫡之战早就开始。公子缓拥有朝堂大批的权臣拥护。但是公子罃也丝毫不似弱,他背靠整个河西军,又有河西主将公孙痤的支持。两人几乎是势均力敌的局面,谁都有可能成为魏国的储君,然后成为魏国的国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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