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八章 了心自了事 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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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平镇中。
  叶伟看着霍望远去的马蹄扬起的尘土笑了笑。
  “走吧?我都不看了你还看啥!”
  他踢了踢脚边那一只瘸腿的大雁说道。
  其实霍望本不想走。
  他还想在这里同叶伟再说说话,喝几杯酒。
  虽然这几天,他俩并没有说多少话。
  因为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喝酒。
  叶伟和霍望喝酒很奇怪。
  他俩喝酒时似乎并不太愿意说话。
  只是这么一杯接一杯的喝着。
  只要这么面对面坐着,就会很舒服。
  虽然两人差一点点就有二十年没见过了,本该有很多话要说,但还是愿意如此静静的坐着。
  做朋友的最高境界莫过于如此。
  那便是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。
  相比于刘睿影为了不冷场而不断地寻找话题来说,显然是要自然得多。
  叶伟虽然嘴上说着要走。
  但还是看着霍望的背影离开了景平镇,重新踏上定西王域的土地后才回头。
  “是不是耽误你了?”
  叶伟忽然凭空冒了一句。
  脚边的瘸腿大雁抬头疑惑的看着他。
  相处久了,即便是牲畜也能心有灵犀。
  叶伟没有理它。
  只是再度用脚尖戳了戳那瘸腿大雁的屁股,示意它离开。
  这次瘸腿大雁没有任何不满,甚至连翅膀都没有支棱一下,就这么安安静静的离开,往饭堂的后厨走去。
  “不耽误,想做的事早晚会做到。早一会儿晚一会儿没什么差别。”
  一道声音响起。
  一袭红影落在叶伟面前。
  “没想到昔日的最高阴阳师‘太白’竟能够如此耐得住寂寞。”
  此人说道。
  他一身黑衣,黑衣外裹着一件大红袍。
  显然也是一名红袍客。
  但他又和先前的红袍客不同。
  在乐游原上被看原人杀死的红袍客身上的红袍,更像是一件外套。
  可以把整个身子全都罩在里面。
  而他身上的红袍,只是一件披风。
  披风只能盖得住后背,却是罩不住前身。
  “我早已把人间看透,还图个什么功成名就?”
  叶伟说道.
  “倒是你,何苦还要来插手这人间世俗?”
  叶伟接着问道。
  “你说你已把人间看透,难道你就没有牵绊?”
  此人问道。
  “我没有牵绊。”
  叶伟说道。
  “有!你和霍望喝酒,霍望就是你的牵绊。即便你自己一人喝酒,这酒也是你的牵绊。”
  此人说道。
  “照你这么说,只要活在世间,是不可能没有牵绊的。”
  叶伟说道。
  “没错,只要活着就有牵绊。”
  此人点了点头。
  “死的人已经够多了,何况你……”
  叶伟话说道一半却突然收了声。
  因为对方既然站在了自己面前,说什么都是没有意义的。
  “你想在景平镇中杀了霍望?”
  叶伟问道。
  此人摇了摇头。
  “那你想在景平镇中杀了我?”
  叶伟再次问道。
  此人还是摇了摇头。
  “我是来向你要一样东西的。”
  此人说道。
  “还有什么是你铁观音得不到的?也就是五大王域的王位了吧。”
  叶伟笑着说道。
  虽然他曾经是五位至高阴阳师之一,但现在他只是个在景平镇中开饭馆,无聊时喝酒度日的糟老头子。
  “我来找你要至高阴阳师‘太白’的传承。”
  铁观音说道。
  他便是红袍客所隶属的组织,大红袍之主。
  只有他身上的这件大红色的披风,才是真正的大红袍。
  其余的那些红袍客,无非只是个象征罢了。
  “传承早已传人,我现在什么都不是。”
  叶伟摊了摊手说道。
  “写在纸上的传承能给,可是脑子里的传承怕是这辈子都会留下。”
  铁观音说道。
  “脑子里的传承我又该如何给你?”
  叶伟反问道。
  “纸上的传承也是根据脑子里的东西写的,既然你脑子里有,自然也能再写出一份。”
  铁观音说道。
  “你说的对,可惜……”
  叶伟说道。
  “可惜什么?”
  铁观音以为他说动了叶伟,极为迫切的问道。
  “可惜我没空。”
  叶伟说道。
  言毕,便拖着那一条不太灵便的左腿,朝前走去。
  刚踏出半步。
  他便看到铁观音的黑衣红袍中,闪除了一瞬金光。
  铁观音出剑了。
  他用的剑,和红袍客用的剑一样。
  都是金剑。
  只是他的金剑要比红袍客用的金剑光芒更胜。
  虽然金剑的金光更加耀眼。
  但是他的红袍却没有丝毫血腥味。
  相反,却隐隐传来一股栀子花香。
  叶伟看到他出剑,低着头重重的叹了口气。
  他朝着自己的饭堂方向吹了一声口哨。
  哨声刚落,就见那瘸腿的大雁叼着后堂中的那把锈迹斑驳的柴刀,飞了过来。
  原来它是会飞的。
  景平镇中的人还以为这大雁不仅腿瘸,或许翅膀也折了。
  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它真正飞起来过。
  最多是扑棱几下翅膀,上蹿下跳的闹腾。
  最高只能飞到饭桌或者灶台上。
  或许是和人待久了。
  这习惯便也向人类看齐。
  不过这轻重缓急,瘸腿大雁心中还是有数的。
  毕竟叶伟用哨声呼唤它的次数并不多。
  最开始,是叶伟在草丛中见到它时。
  当时它的翅膀的确是受了伤。
  大雁都是群居的。
  一同吃饭作息,一同南来北归。
  翅膀一旦受伤,它便无法跟上大部队的速度。
  只能自己孤单单的在草丛中落寞。
  叶伟看到它时,它刚刚经过了一夜生死拼搏。
  因为草丛中的野猫早就盯上了这只落单受伤的大雁。
  都是为了生存,谁能放过这样一顿肥美的盛宴?
  往常的时候,野猫只能抬头看着雁群。
  心里幻想一下这些大雁每日振翅飞翔,身上的筋肉该有多么的美味。
  现在,这美味尽在咫尺。
  如何能不动心?
  大雁失去了飞翔的能力,要比老鼠还可怜。
  老鼠起码还有鼠洞可以钻进去避嫌。
  但是大雁却是再也不能飞翔在天空之上。
  不过它还算是幸运。
  只丢掉了一只脚掌。
  命还是保了下来。
  但这只是一夜罢了。
  若是没有碰到叶伟,它是无论如何都活不过今夜的。
  叶伟看到它时,大雁已是奄奄一息了。
  叶伟冲着它吹了一声口哨。
  显然也是惊异为何会有一只大雁孤零零的卧在草丛中。
  它把自己的伤腿压在羽毛下。
  受伤的翅膀耷拉下来,从侧面将其遮住。
  所以叶伟只能看到大雁身边的草丛中有血迹。
  叶伟伸手将其抱起。
  大雁挣扎着,想要再一次提起力气用自己并不尖锐的嘴去叨他的手。
  但它却连这一点力气都没有了。
  “腿断了?这可怜……”
  叶伟看着大雁耷拉下来的断腿自语道。
  不知是不是想起了自己的腿。
  叶伟最终把这只大雁带了回去。
  一人一雁,就如此在景平镇中生活了下来。
  在它的心里,叶伟的口哨声总是很急促。
  旁人吹口哨或许是因为心情大好。
  但叶伟不是。
  他只要在最着急的时候才会吹响口哨。
  叶伟对此的解释是嘴笨脑子慢。
  一着急就想不出应该说什么,所以只能吹一声口哨。
  瘸腿大雁把柴刀扔在叶伟面前。
  叶伟凌空握住。
  冲着柴刀轻轻的吹了口气。
  吹掉了柴刀上的落尘,却没法吹去柴刀上的铁锈。
  “这是你的刀?”
  铁观音戏谑的问道。
  “你不如直接问,这难道也算刀?”
  叶伟说道。
  他的嘴并不笨。
  脑子也并不慢。
  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开得出玩笑,自我嘲讽的人,怎么会是一个嘴笨脑子慢的人呢?
  或许他只是觉得语言太过于贫瘠,有时候还不如一声口哨来表达心意更加准确。
  “难道你这也算刀?”
  铁观音立马改口,重新问了一遍。
  叶伟咧嘴笑着。
  他没有想到这名动天下的铁观音竟然还是一个如此幽默的人。
  因为大多数人都以狠厉出名,并不懂得幽默。
  霍望也是名动天下。
  但是他就不懂得幽默。
  尤其是不懂得叶伟的幽默。
  叶伟觉得自己成为五位至高阴阳师之一‘太白’那几年,只看透了这人间的一个道理。
  那便是,幽默的人一定能名动天下,然而名动天下的人却不一定幽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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