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六章 差点露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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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到子时许,街道司后院在今晚进行的庆功宴,才就此宣告结束。
  原本包拯自掏腰包买来的二十大坛酒,根本就不够吃,在众人的央求之下,包拯只好把身上所携带的银子全部都掏出来买酒,共计二十两碎银子,派人又购置来了二十坛酒,最后却一滴酒水都没有剩下。
  等到赵指挥带着手下的那一个营的厢兵,以及包拯带着手下二百名开封府衙役,离开了街道司衙门,各自打道回府后,作为街道司司丞的王浩,当即就吩咐五百名街道司的司卒们,都赶紧回到各自的寝舍之内歇息,明日一早,再把一片狼藉的后院打扫干净。
  当王浩回到了他所住的寝舍内,立马就被跟他同住的张三木给逮住不放,好奇地逼问道:“浩哥儿,你从实招来,你半个多月之前,那一次醉酒是不是故意为之的?你若是不老实交代,今个儿晚上,我便让你在寝舍之内无法入眠。”
  在今晚这场别开生面的庆功晚宴上,张三木吃了二两酒之后,就发现自己的脑袋有些微晕,他就没有再继续吃酒,更多的是品尝按照王浩传授之法的烧烤。
  在吃烤串得过程中,张三木就在王浩的旁侧,而王浩除了中间有半个时辰的功夫去了街道司前院一趟外,其他的时间段里,王浩据几乎没有离开过他的视线。
  根据张三木的观察,今晚上的王浩,可谓是酒兴大发,光他一个人吃了不下二十碗得酒水,这一碗至少可以盛一两的酒水,而这二十碗计算下来,二斤酒水只少不多。
  要知道,半个多月之前,在一间人声嘈杂的小酒肆之内,王浩只是吃了二两的浊酒,就醉得不省人事,是张三木把王浩背回了街道司衙门。
  而且,第二天早上,又是张三木花费了足足三刻的功夫,才把处于沉重之中的王浩给喊醒的。
  由此,张三木就认为,平日里滴酒不沾的王浩,在吃酒这件事上根本就不行,估计吃不到一两酒就能喝醉。
  可是,今个儿晚上,王浩在众人面前,吃下了不下二十碗得酒水,足足有二斤酒,让坐在一旁的张三木啧啧称奇,简直是惊掉了下巴。
  让张三木感到更加震惊的是,王浩二十碗酒水下肚,头脑意识不仅非常清醒,而且,他走起路来身子也不摇晃,厢兵营的赵指挥,还有开封府尹包拯都是王浩送出街道司衙门的,这才让张三木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。
  面对张三木的逼问,王浩自然不敢告诉他实情说,他不是以前的那个王浩了,他虽然也叫王浩,却是从一千多年后的现代社会穿越而来。
  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他,喝一斤五六十度的白酒,脑袋才会产生眩晕之感,平时喝个七八两白酒是常有的事儿。
  至于喝八到十度之间的啤酒,如果不是感觉肚子撑得话,他一顿饭喝十瓶啤酒,也就是洒洒水而已。
  北宋时期,鉴于酿酒工艺相对比较粗糙,没法跟现代科技相比,酒精度数最多也就二十几度,大多数的情况下,都是在十度左右。
  酒精度数如此之低,对于这个穿越到北宋的现代人王浩来说,喝上个二斤又算得了什么呢,权当做是再喝度数稍微高一些的啤酒罢了。
  脑袋极为灵光的王浩,只是略一思忖,就信手拈来个理由,摆出一副诚恳的样子,搪塞应付道:“三木兄弟,你可知,我中间有去前院一趟,我表面上虽是陪同包公,去跟他夜访到咱们街道司衙门的老友谈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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