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三章 事态,似乎有点混乱了起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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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命。
  身着一袭黑色长衣,头顶戴着个礼帽的少年,正在反复的擦拭着武器。
  那是一把赤红且残破的剑。
  卖相很一般,看起还好像断了点。
  让人怀疑,打造这玩意的铁匠会不会被饿成惠惠。
  传火大剑。
  传承初始之火的薪王们的“化身”大剑。
  寄宿着初火的剑。
  本质只是火的容器,没有太多奇异的功能。
  但是,因为曾与诸多薪王在一其燃烧,沾染了一代代王者的力量,因而成了神器。
  作为一把武器。
  传火大剑很可怕。
  因为无数次与王者同焚,以其为媒介,不论是法术还是奇迹又或者是咒术都会得到可怕的增幅,此外,这剑之中,还蕴含着一缕...初火。
  将初火作为攻击挥出,可以瞬间吞没敌人的灵魂。
  若将初火纳入体内,那么,不断燃烧灵魂与生命的它,可以压榨出宿主全部的潜能...
  毫无疑问,这是神级的武装。
  但是——
  坦率的说,陆离并不喜欢这把剑。
  因为,看到这把剑,他就会想起来自己被掉在路灯上烤的日子...
  他妈的,也不知道是哪个崽*种在罗德兰发明了路灯,让自己颜面尽失。
  啥,你说全罗德兰的路灯都是自己卖的啊。
  那没事了。
  因为被迫当薪王的经历,陆离其实不是很喜欢螺旋剑。
  相较于这把象征王者地位的大剑,他其实更喜欢虚空万藏。
  ——功能多的一批,人美声甜,而且还能当个计算器,能帮忙计算目标被侵蚀度什么的...
  可惜了。
  “再见,普罗米修斯。”
  那少年将自己身上泛用性最强的装备,直接以一个红包的形式,发给了自己的弟子保存。
  这玩意,是维尔薇的作品。
  在神之键的建造工程师面前,玩弄神之键,不能说是有点缺乏求生欲望,只能说是在找死...
  “其实你应该试着去挖掘一下地藏御魂的。”
  那系统提示着。
  地藏御魂,这个世界上最为凶恶的神之键。
  即便是神明,稍有不慎都会在其感染下,翻车。
  也就陆离这种一言不合能把灵魂搓成追忆或者是武装的家伙,完全不怂。
  将之拿到手,绝对是稳赚不赔。
  说不定,还能侵蚀吊维尔薇的后门系统,反杀掉维尔薇。
  “...该怎么说呢?额,我不是很懂铃有没有记忆...”
  那少年脸上闪过礼貌而不失尴尬的表情。
  “如果不认识的话,那自然好。”
  “要是认识的话,那,铃大概率是宁死不屈...”
  ...
  认出来的话,就很要命了。
  毕竟,对于铃而言,陆离是把自己相依为命的老姐抛弃的狗男人...
  认出来了,绝壁是要直接和陆离开boss战的。
  “就算屈服了,见到樱也会叛逃...”
  陆离说出了另外一个忧虑。
  铃是姐控。
  樱在她面前晃荡两下,接下来绝壁卷着地藏御魂跑路,说不定临走前还得给陆离来个第零额定功率。
  “我待会会拜托雷电影自称mei去见见她,到时候,看她反应再做打算。”
  那少年收拾着行李,随即准备离开天命。
  虽然一直说润啊,润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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